回覆臉友Bluesdan Lo 的臉書留言
by 林淇瀁 on Saturday, May 28, 2011 at 5:50pm
臉友Bluesdan Lo 在我的臉書留言,針對最近媒體上沸沸揚揚的黃蔣衝突事件表示看法,他的用語相當客氣,意見表達相當理性,看得出來是個年輕的學生,他深愛台灣文化,是外省第二代(或第三代),習慣說台語,但不會書寫台語文。他的留言如下:
蔣副教授用舉大字報的方式給他「不出聲」的抗議,本來應該也算是頗和平的一種作法,可是標語裡的一些字詞的確太過火了些,若是改覺婉轉點可能會稍微好一些?
一直以來我都很喜歡台灣文化 (包括音樂、文學和歷史等),也習慣說台語 (雖然家中長輩清一色都是只會講國語的軍/教人員);但我完全不會用台語文來寫東西,在新聞看到那字牌內容的時候,心裡蠻受傷的。
竊以為可能也不只有黃春明老師,其他很多台語和國語一樣流利甚至比國語更流利的人 (不一定要作家或相關工作者),看到「可恥」兩字,心情應該也都會覺得怪怪的。
這則留言已有一天時間,我因今天一早南下,前往彰化員林高中演講,下午回到暖暖,打開臉書,再看一次他的留言,覺得他提出的問題相當嚴肅,我也有所感,因此認真地回應了他。回應後,想到臉書上的朋友或許對這一個新聞事件也會想了解,於是轉貼我的回覆於下,敬供大家參酌:
:) Bluesdan :
我贊成你的看法。得理且饒人,理直要氣和。蔣為文先生為促進台語文運動付出甚多,論述亦多,而實際上獲得台灣社會接受的程度顯然有限,使他難免急切了一些,採用了目今社會還難以適應(或接受)的手段。
我很高興看到你對台灣文化的肯定。文化,是人類共有的,本非任何國家或族群可以獨占;當我們稱某個文化為某某文化時,意味著這是一群人在一段時間內,於一個空間中累積、吸收而後開創出來的文化。表面上這樣的文化是有「國籍」的,如美國文化、德國文化、台灣文化...,實際上這只是區辨,借以區分不同國族文化的差異性,但匯總來看,各有差異性的文化之間一樣相互浸染、顛覆而又翻新,你中有我、我中有你,無法也不可能被主觀意願排拒於外。
指責別人總是容易的,檢討我們自身的不足恐怕更重要。身為作家,我同意作家擁有絕對的書寫自由,當然包括選擇語言、技巧、風格乃至主張的自由,黃春明先生的主張如何,無論如何,都該被尊重;身為學者,我認為貢獻專業,進而服務社會,盡到知識分子的實踐責任,也是必要的,蔣為文先生當天的抗議,儘管此刻已被多數意見認為突兀而難以接受,但他對台語文傳播與教育的主張與實踐,應被尊重,他的觀點,同樣應擁有發聲且免於集體意見威脅的空間與權利。
我們的社會如果真的相信多元價值(雖然這是美式資本主義社會建構出的假象),或許也該在責備蔣為文先生之餘,嚴肅思考他提出的語文平等課題,這不單是台語文的問題,原住民語文、客家語文所遭受的不平等待遇,以及這些弱勢族群語文的生存危機,都急迫需要整個社會共同面對。我們要多元,「元」與「元」之間就必須具有一樣的位階,處在一樣的基礎,獲得一樣的傳播權利與教育資源。要求立法院通過語文平等法(而非只是「語言平等法」),讓台灣的每一種語文都有傳播、教育的平等權利,這才是討論黃蔣衝突事件比較有意義的作法。
我希望,我這樣的回應,能讓你柔軟的心少受一點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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